四川省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其解释旨在统一计量规则、明确费用构成,保障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以下结合四川省地方标准,对园林绿化工程部分进行系统说明。
一、定额适用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仿古建筑配套的园林绿化项目,包括庭院绿化、景观绿化、古建修复附属绿化等。定额内容涵盖苗木种植、景观小品、灌溉工程及养护管理等环节。
二、费用构成解析
1. 直接工程费:包括苗木采购费、种植人工费、土方工程费及辅材费。其中苗木费用按规格、品种分别计价,珍贵树种可按规定系数调整。
2. 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季节性施工增加费。仿古园林项目需单独计算传统工艺保护措施费。
3. 企业管理费与利润:按工程类别分别取费,其中古建园林工程管理费费率较普通园林提高15%。
4. 规费与税金:严格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三、特殊条款说明
1. 古树移栽:胸径30cm以上古树移栽按定额基价乘以2.0系数,需提供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2. 假山工程:按"湖石""黄石"等材质分类计价,复杂造型可计取艺术创作费。
3. 传统工艺:如砖细、木雕等仿古工艺,按《四川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 苗木种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量,带土球苗木按球径分级
2. 草坪铺设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坡度大于15°需乘以1.2系数
3. 绿化养护期按1-3年分别套用定额,古建园林养护期不少于2年
五、注意事项
1. 使用定额时应结合《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调价文件
2. 新材料、新工艺项目可编制补充定额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3.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工程,需另行计算专项保护费用
本定额解释基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具体执行中应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工程各方应加强沟通,确保预算编制既符合定额标准,又贴近工程实际需求。